海外股票遺產繼承:台灣人持有美股的法律程序與稅務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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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股票怎麼繼承?台灣人持有國外證券的法律程序與稅務風險

HanZheng2026年4月14日

海外股票怎麼繼承?台灣人持有國外證券的法律程序與稅務風險

很多人買了美股、ETF,帳戶裡的數字每天看得到,卻從來沒想過:如果哪天突然走了,這些錢家人要怎麼拿回來?

海外投資越來越普及。透過 Firstrade、Interactive Brokers 等美國券商直接持有美股的台灣人已不在少數。但當繼承問題真的發生,大多數家庭才發現,這不只是「去銀行辦手續」那麼簡單。跨境程序繁瑣、時間漫長,還可能面臨兩個國家都要課遺產稅的狀況。

這篇文章從法律和稅務兩個角度,整理台灣人繼承國外證券時最重要的事。

繼承國外證券,哪個國家的法律說了算?

這是繼承人常有的第一個疑問:「我先生是台灣公民,他的財產當然用台灣法律繼承吧?」

這個直覺有對的地方。依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》第 58 條,繼承問題原則上依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本國法。台灣公民過世,他的遺產繼承原則上適用台灣民法,包括海外帳戶裡的股票。

但「哪個法律說了算」和「怎麼把股票實際轉出來」是兩回事。台灣法律決定的是誰有繼承權、各繼承人拿幾成。要讓美國券商把帳戶移轉給繼承人,還得符合美國那邊的作業要求,這兩套程序都得走。

台灣的法定繼承怎麼算

台灣《民法》第 1138 條規定法定繼承人的順序:最優先的是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、孫子女),其次是父母,再來是兄弟姊妹,最後才是祖父母。排在前面的人出線,後面的人就沒有份。

配偶的地位比較特殊,不管哪個順序的人繼承,配偶都跟著一起。依《民法》第 1144 條,配偶和子女同時繼承時,每個人平均分。比如說,被繼承人留下配偶和兩個孩子,三個人各拿三分之一,包括帳戶裡的美股。

如果被繼承人有留遺囑,就按遺囑分配。但遺囑不能違反「特留分」規定,也就是民法保障各繼承人的最低份額。子女和配偶的特留分各是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,這部分無論遺囑怎麼寫都不能少。

怎麼從美國券商拿回資產

這才是讓繼承人最頭痛的部分。美國券商不認識你,他們按自己的標準作業,每家的要求還不完全一樣。

一般來說,繼承人需要準備:台灣的死亡證明書,要先經過外交部認證,再到美國在台協會(AIT)加簽,才能在美國使用。繼承人的身分證明和繼承關係文件,包括護照、戶籍謄本、結婚證書等,一樣要翻譯成英文並附認證。

有些券商還要求提供「小額遺產聲明」(Small Estate Affidavit),這是美國法律的程序,跟台灣的遺產分割協議書不能互換。

整個流程通常三到六個月,有時更長。如果帳戶金額比較大,美國券商可能要求遺囑認證(Probate)或法院裁定,那又是另一套更耗時的程序。

這裡有個值得注意的地方:如果你是透過台灣券商的複委託帳戶買美股,不是直接在美國開帳戶,繼承程序就簡單很多。複委託帳戶的名義持有人是台灣券商,繼承人只需要在台灣辦理,不必面對上述的跨境程序。

遺產稅:台灣和美國都要繳?

這是最多人沒預料到的狀況。

台灣這邊怎麼算

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,台灣公民不論身在哪裡,過世時留下的全球財產都要申報台灣遺產稅。美國帳戶裡的股票當然也算。

台灣目前遺產稅採三級累進稅率,115 年(2026 年)適用的級距是:遺產淨額 5,621 萬元以下課 10%;5,621 萬到 1 億 1,242 萬的部分課 15%;超過 1 億 1,242 萬的部分課 20%。

每位被繼承人有 1,333 萬元的基本免稅額,另外還有配偶扣除額、未成年子女扣除額、喪葬費扣除額等,各項金額依財政部每年公告為準。

申報期限是被繼承人死亡後六個月內。逾期有利息,嚴重遲延還有罰鍰。繼承人如果在國外,可以在期限前申請延長,但要記得主動提出。

美國那邊的稅:台灣人最容易踩到的地雷

很多台灣投資人完全不知道這件事:美國對非美國居民(non-resident alien)在美國境內的資產,有一套獨立的遺產稅制度。

台灣公民持有美國上市公司的股票,包括在美國掛牌的 ETF,這些在美國稅法上屬於「美國境內資產」。非美國居民死亡時,這些資產若超過 6 萬美元,超過的部分就可能要繳美國聯邦遺產稅,稅率從 18% 到最高 40%。

6 萬美元,換算台幣大約在 180 萬到 200 萬元之間(依匯率浮動),在許多投資人的帳戶裡不是一個難以跨過的門檻。

更大的問題是:台灣和美國沒有簽訂遺產稅雙重課稅的避免協定。同一筆資產,台灣課一次遺產稅,美國課一次,兩邊沒有自動的抵扣機制。台灣法律允許抵扣在國外已繳的遺產稅,但實際操作上需要完整文件,能否全額抵扣要視個案而定。

兩個常見誤解,直接說清楚

「把美股移到香港帳戶就能躲掉美國遺產稅」

這個邏輯有問題。美國課稅的關鍵是「持有的是美國公司的股票」,不是「帳戶開在哪裡」。透過香港帳戶持有蘋果(Apple)、輝達(NVIDIA)的股票,在美國稅法上仍然是美國境內資產,遺產稅的問題沒有消失。如果你想降低美國遺產稅風險,要改變的是持有什麼資產,而不只是帳戶地點。例如,部分在愛爾蘭掛牌的美股 ETF 因為發行人是非美國公司,在美國境內資產的認定上有所不同,但具體情況仍需專業評估。

「配偶繼承不用繳遺產稅」

台灣的確有配偶扣除額,但並不是全額免稅。超過法定扣除額的部分仍需課稅,而且美國那邊的遺產稅是完全獨立計算的,配偶身分在美國端沒有自動的豁免效果。

現在就可以做的事

提前安排比等到問題發生才處理,省事得多。

確認帳戶是否有受益人指定功能(Transfer on Death,TOD)。部分美國券商允許持有人指定受益人,讓資產在過世後直接移轉,不必走正式的遺產認證程序,可以節省大量時間和費用。這不能解決遺產稅問題,但至少讓資產不會卡在程序裡。

把你的海外資產清單整理好,放在家人找得到的地方。要記帳戶在哪家券商、帳號是什麼、怎麼聯繫。很多海外資產最後消失,不是因為有爭議,而是因為繼承人根本不知道那筆錢的存在。

如果持有的海外資產規模較大,考慮提前找台灣律師和熟悉美國稅法的顧問一起評估規劃。架構設計不當可能引發贈與稅等其他問題,不能只看單一面向。

繼承人之間有糾紛時

如果繼承人對資產分配有爭議,事情會更複雜。台灣法院的判決在美國不會自動被承認,要在美國強制執行台灣的繼承判決,通常需要重新向美國法院聲請,程序費時,費用也不低。

最有效率的做法是,在問題還沒跨到美國之前,先在台灣把繼承協商做完,簽好遺產分割協議書,再持台灣的繼承文件向美國券商辦理移轉手續。等到需要跨國執行才解決,成本會高出很多。

本文僅供參考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每個案件情況不同,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得針對您具體情況的法律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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